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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协议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1-04 17:52:57 浏览量:
  
甲方(用人单位)名称:
法定代表人: 企业性质:
地址:
乙方(劳动者)姓名: 性别:
出生年月: 民族: 文化程度:
常住户口所在地及地址:
身份证号码:
甲方以培养人才,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目的,出资派遣乙方赴 (地点、单位)接受专项技术培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和政策的规定,经双方平等协商,订立本协议。
第一条 培训期限、地点。
1、培训期自 日至 日。培训期包括培训期间和往返路途时间。培训期需要调整的,甲乙双方应通过书面确认。
2、培训地点为 (地点、单位,以下简称培训机构)。
3、培训内容包括 。甲方可以根据培训需要,及时调整培训内容,乙方应服从安排。
4、涉及办理有关培训手续,由甲方具体负责办理,乙方及时提供各方面协助。
第二条 费用负担
1、培训期(包括调整后的期间,下同),甲方提供乙方培训期间的课程指导费用、工资、住宿费及交通费(以上合称“培训费用”)等。
2、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,原则上由甲方承担,但与本次培训业务或甲方自身业务无关的支出,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承担。
第三条 权利义务
1、培训期间,乙方应遵守培训机构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,保守甲方及培训机构的商业秘密,自觉维护甲方及培训机构的信誉。
2、培训期间,乙方必须按甲方及培训机构的要求,努力学习,并按甲方要求,对所学业务向甲方或培训机构作出书面报告。
3、培训期间,乙方的休息日及节假日按培训机构及所在地的规定执行。
4、培训期间仍视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期间,培训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,除甲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,视为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培训期满,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5、培训期间乙方工资由甲方按时发放。同时甲方应按现行的法律、法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
第四条 服务期
1、乙方承诺,在不低于乙方现行工资标准的前提下,培训期满后为甲方服务的期限 个月,从
日至 日止。
2、服务期有效期间内劳动合同期满的,除甲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,视为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服务期满,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1、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应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,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。
2、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,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,并要求乙方赔偿包括培训费用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。
3、本协议签署后且甲方已为乙方办理了有关培训手续,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训或无法履行本协议的,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已支付的有关费用。
4、乙方如在培训期间离职的,应向甲方赔偿培训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培训费用。
5、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服务期约定,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用 元,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,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。服务期实际工作期间月数,未满1个月的部分按1个月计算。
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后,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。
第七条 凡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,作为劳动合同期间的争议,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,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八条本协议于 日生效。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。
甲方(单位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委托代理人)签名或盖章:
乙方(签名或盖章):
合同订立日期: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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